建国初期老干部待遇
天台律师
2025-02-23
法律分析:老干部:指连续担任过村(大队)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(大队长)满6年以上,或累计担任以上职务满10年以上,年满60岁以上已退离工作岗位的人员。老党员:指具有20年以上党龄,年满60岁以上的农牧民党员。老模范:指曾被地(州、市)级以上(含地、州、市级)党委、政府授予劳动模范、民族团结模范、三八红旗手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支部书记等荣誉称号,年满60岁以上的农牧民。老军人: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、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、 红军失散人员及参加解放战争、抗美援朝、建国后老复员军人、带病回乡复员军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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